各县(市、区)社科联、高校社科联,市级有关单位,各课题负责人: 经评委评审,市社科联党组会议研究,下列83项课题被立项为2025年度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46项被立项为2025年度市社科联研究课题。(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各课题负责人和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注意以下事项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一、经费资助 规划重点课题的资助经费为每项8000元,一般资助课题的资助经费为每项5000元,课题经费视情于立项之后拨付至承担单位;立项不资助的课题,请自筹经费。 研究重点课题的资助经费为每项3000元,一般资助课题的资助经费为每项1500元,课题经费视情于立项之后拨付至承担单位;立项不资助的课题,请自筹经费。 经费支出参照《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22〕45号)执行。 二、课题结题要求 各课题负责人接此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实施,按时高质量地完成课题任务。 1.结题条件。规划、研究课题结题要求按照《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社科联研究课题结题实施细则(试行)》(台哲社办〔2022〕7号)执行,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应在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 2.完成时间。立项课题原则上需两年内完成(专著三年内完成),课题一经立项,未经审批不得随意更改课题负责人、课题名称、最终成果形式、不得无故延期或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如需变更,请主动填写《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市社科联研究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报课题承担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市社科联)审批,不经批准不做变更。没有特殊理由、未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报告而延期的立项课题视为自动放弃,对逾期未按规定结题的课题,适时予以撤题,课题承担人予以相应处罚。 3.阶段性成果报送。课题进程中,应用对策类课题负责人根据课题进展情况,编写3000—4000字左右的对策建议类成果要报,我们择优选取编发《社科要报》供市委市政府领导参阅,若获得领导肯定性批示即可办理结题手续,同时规划立项不资助课题的转为规划一般课题。研究课题若获得领导肯定性批示,课题转为规划一般课题。鉴于规划课题应用对策类研究的时效性,希望课题负责人在成果一经形成后,即时以要报形式上报;非应用对策类课题,成果中具有应用对策价值的部分也可及时以要报形式上报,入编《社科要报》后,若获得市领导肯定性批示,即可结题,并对课题递次提级。 三、其他事项 各课题的承担单位应加强对课题研究工作的管理,及时解决课题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保证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在结题时,课题承担单位要认真审核课题负责人报送的鉴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规范性,审核合格后及时将鉴定申请材料报送市社科联,并做好本单位课题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工作。如课题未能按照规定要求完成的,将被降级、终止或撤销,追回已拨经费,限制申报。 联 系 人:阮静潇 陈 桥 联系电话:88818893 88819524 E-mail:tzsklxhc@163.com 通讯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406号台州市总工会521室(市社科联学会与科研处) 附件:1.2026年度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名单 2.2026年度台州市社科联研究课题立项名单 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台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5年8月11日 台哲社办〔2025〕6号-关于公布2026年度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社科联研究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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